宗族事务管理制度

作者:聂勇 原创作者:聂勇 来源:信息来源 2010-09-12 15:29
文章摘要
聂氏宗族基金管理委员会制度经松柏镇开源居委会聂家组聂氏宗亲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对2008年度,因渡口南路延伸工程中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发生的迁坟赔偿费及今后聂家组类似费用的收支利用等成立专项的基金管理委员会。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办事透明化,特制定以下管理条款:1、成员组成:由松柏镇开源居委会聂家组聂氏宗亲代表大会民主选出产生。成员由九至十三人组成,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设会长一人,副会长一人,会计出纳各一人,其他人员为成员,聂姓组长、组会计为当然成员,由会长主持日常工作,会长不在时,委托副会长主持工作。2、帐务管理:本基金会设立独立帐户,要求帐务公开,每次重大活动后,在规定时间内,主办人员要向基金会全体会员公开收支情况,并在聂氏正厅屋内张榜公示。会长为最高审批人,所有开支均要求过半数以上的成员签字同意后,会长才能签字报帐,否则,属个人行为,谁开支谁负责,本基金会概不负责。3、议事规则:基金会所有事务由会员提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后,会长才能组织实施,基金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议事,不得做有损聂氏族人的事。成员中如未经会长授权而以基金会名义行事,则属个人行为,基金会不予以支持,其产生的后果自负。4、基金管理范畴:本基金会管理的资金来源有2008年因渡口南路延伸工程中,土地综合开发利用发生的迁坟赔偿费及今后聂家组类似费用的收入。支出范围主要用于开源居委会聂家组聂氏家族祭祀祖先及新旧坟山修复工程,专款专用。松柏镇开源居委会聂家组光裕堂聂族共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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