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族聂氏来历

作者:宗亲会 原创作者:聂其兵 来源:信息来源 2010-09-12 15:28
文章摘要
 满族老姓包括:聂佳氏、聂格哩氏,以及加入满族的聂氏(汉族)等。

    【聂氏】Ning Hala 见于《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旗分内尼堪姓》,本汉族(台尼堪)姓氏,世居辽阳。其姓氏著名人物有:[聂胜公] 台尼堪,满洲镶白旗人,世居辽阳,国初来归。
    
    【聂佳氏】Ninggiya Hala 满族脱谱姓氏,北京市满族有此姓,世居不详,建国后有冠汉字姓聂的。
    
    【聂格哩氏】Ninggeri Hala 见于《清朝通志·氏族略·满洲八旗姓》,满族姓氏,世居叶赫、辉发等地,建国后有冠汉字姓聂的。


    附:《满族中的汉人》

    首先要了解满族族名的来历和清朝的八旗制。

    满族,全称"满洲族",正如其族名,非单一之血统.其乃是世代生活在满洲的具有相同或相近血缘的各个民族而构成的一个新的民族共同体. 成分构成如下: (以女真族为主体,混合蒙古、汉、锡伯、赫哲、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朝鲜,俄罗斯等民族而构成) 八旗制,八旗制度是清太祖努尔哈赤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正式创立,初建时设四旗:黄旗、白旗、红旗、蓝旗。1614年因"归服益广"将四旗改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并增设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合称八旗,统率满、蒙、汉族军队。规定每300人为一牛录,设牛录额一人,五牛录为一甲喇(队),设甲喇额真(参领)一人,五甲喇为一固山,设固山额真(都统、旗主)一人,副职一人,称为左右梅勒额真(副都统)。 

    皇太极即位后为扩大兵源在满八旗的基础上有创建了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其编制与满八旗相同。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构成了清代八旗制度的整体。满清入关后八旗军又分成了禁旅八旗和驻防八旗。 清朝,满、蒙、汉八旗共二十四旗的人被当时的人统称为旗人。

    称名而不举姓是满族人民的风俗习惯,在清初以来内务府、八旗汉军与满洲人民日益密切的长期交往、共同生活以及清代投旗热的推动下,八旗汉军,尤其是内务府三旗汉军,在风俗习惯满洲化的基础上,更进一步深化了已经染成的满洲习俗。开始姓氏满洲化的历史时期。

    众所周知,汉族人民既重姓氏,亦重名号,两相比较,更重姓氏,名可改异,姓氏绝不可更易。在封建社会中,礼教所关,无人敢背弃祖宗。更改姓氏,非常人所能为。然而,清代八旗汉军在与满洲人长期共同生活,耳儒目染,潜移默化,渐致更名易姓,随同满洲之俗。

    清代八旗汉军子弟更名易姓,具有普遍性,无论内务府三旗还是外八旗汉军子弟都不例外,而尤以内务府三旗汉军子弟为甚。一般说来,取决于八旗或内务府汉军三旗人员与满洲人关系的密切程度。

    内务府三旗汉军子弟,都是包衣人,多是清初管领下"发祥之初家臣",或佐领下"所置兵弃",多服务于内庭, "供奉亲近差事",长期与八旗满洲人或宗室王公生活在一起, 朝夕相处,休戚与共,世代相习,如处一家。在生活中,他们了解满语词意,适应满人习尚,因此,开始了姓氏满洲化的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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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朝满族贵族由于长期与八旗汉军子弟相处,渐致视为一体,因旗而亲,与汉人相比,感情更为亲密,因此将汉军一百六十余姓,附列于《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之后。尽管汉军与满洲有别,但汉军的满化,正使两者关系更为密切,甚或融为一体。

    汉军子弟姓氏的满洲化就是一例。以姓氏而论,汉军姓氏满洲化是放弃自己的汉族姓氏,随阿满洲姓氏特点,即"称名不举姓,人则以其名之第一字称之若性然"。三旗内务府汉军子弟早年参加太祖努尔哈赤起兵,家居长白山,与满洲起居与共。努尔哈赤南征北战,汉军子弟"随侍不离",助为左膀右臂。其中著名之人,名叫洛翰(又称劳翰),本为刘姓,建旗之后,隶属于镶红旗。为了保卫太祖自身安全。曾经赤手迎敌,四指被削,残不移志。太祖赐其姓为觉罗。此为汉军姓氏满洲化之一途,视为无上之荣誉。刘氏自洛翰始,掩其汉姓,随从满俗,相传六世,代代称名而不举姓。顺治年间,其后裔相继为额苏、恒禄、邓保、辽志等。赐姓随俗,多有殊功。一般的汉军子弟易姓,多是习俗所染。比如天聪年间归顺的汉军,有正蓝旗王氏,名为王国诈,至.其孙辈,随满俗,去王姓,只称名。顺次称为阿玉锡、性桂、德清、怀仁等。另有正白族汉军魏氏,改名绥恩,其后至其曾孙,完全随满俗,四世相传,称名为五十一、清泰、清宁、五保注、吉庆。 

    以上刘、王、魏三姓是代代无间,全随满俗, "称名不举姓"。同时,亦有些内务府三旗汉军子弟,不是代代皆"称名不举姓",而是间代随满俗,时而又举汉姓。如正白旗包衣人马氏,原名马编额,共有七子,名为桑格、费雅达、马二格、马维品、萨齐库、马维翰、马维范。兄弟诸入,各随满、汉之俗,几乎参半。按汉族姓名规律,马氏这一辈应以"维"字为名之首字,兄弟七人中有三人守汉俗,有三人随满俗,即桑格、费雅达、萨齐库。有一人不去汉姓,名弃"维"字,不入行辈,满汉习俗各从其半。马氏至其孙辈为葛本额、德林、倭升额。元孙名为永泰,即三代之后,完全随满俗,"称名不举性"。

    清代汉军著姓高氏,是镶蓝旗包衣人。有弟兄三人,长名高云龙,其子藏保、七十四,其孙达色;高云龙之弟高名远,隶镶黄旗,雍正年间,以贵纪母家、外戚,抬入满洲旗分.其子高登永,孙名高衍中,曾孙述明、高斌、高玉;高云龙二弟名高德猷,其子布达理、曾孙桑格、法保。综观高氏三弟兄,高云龙、南德猷两支,第二代始随满俗。高明远一支,到第四代才始有从满俗的。由高姓更易满俗情况可知,变满俗或迟或速不论旗分高下,亦不拘与皇族亲疏,各随汉军本家之意。

    内务府正黄旗包衣人董氏,原名董文选,其曾孙董德启,元孙董思、董德贵等。四世孙董顺邦、浩善。五世孙三保、董玉麟、石图、八十八、萨哈尔图、董玉象、董色、众神保、增长、常海、禅布、延龄、延福。六世孙八十七、图尔秉阿、 葛尔秉。阿、朱尔杭阿、清明、七十八、塞克图。董氏加入内务府汉军之后,前三代皆守汉姓,从四世、五世开始,间举汉姓,至六世一律不举汉姓,完全随满俗,反映了姓氏逐渐满洲化的演进过程。当然,包衣汉军姓氏满洲化,并不是全部都必变,由于种种原因,有些家庭却始终坚守汉姓不移。如曹雪芹之祖,是正白旗包衣人,自曹锡远至曹天祐,共计十代,不曾有一人随同满俗。

    如果以姓氏变易与否为断,曹家却未从满俗,仍以汉人自存。因此姓氏满洲化,只是八旗汉军子弟满洲化的一个表现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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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八旗满洲氏族通谱》所载,附载满洲旗分内之尼堪姓有二十三姓,内中十三姓不同程度地不举汉姓,而随满俗,占全部姓氏的百分之五十六。镶黄旗包衣管领下,有王姓人,三代以内,计七十二人,随满俗"称名不举姓"者五十一人,占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有李姓人,三代以内计五十九人,随满俗者三十八人,占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六十四。有张姓人, 三代以内,计有五十四人,随满俗, "称名不举姓"者二十四人,占全部人数的百分之四十四。

    在满洲所属旗分内另有尼堪一百三十一姓,共计五百一十人,内中五世内"称名不举姓"者二百六十八人,占全部人数的百分之五十二。附满洲内的台尼堪共计六十三户,内中随满俗,"称名不举姓"者六十二户,占全部户数的百分之九十六点八。

    附满洲旗分内的抚顺尼堪,共计九十一户,内中五世内, 随满俗, "称名不举姓"者四十五户,占全部户数的百分之四十九。从上述事实中可知,内务府附满州姓氏的尼堪、台尼堪和抚顺尼堪,无论是人数,还是户数,三代以内,随满俗,"称名不举姓"的人、户,最低是百分之四十四,最高达百分之八十。五世内,随满俗的,最低达百分之四十九,最高达百分之九十六点八。足见,内务府包衣汉军,随满俗,"称名不举姓"的比例相当高。换句话说,内务府包衣汉军子弟的姓氏基本上满洲化了。他们在姓氏方面,渐融于满旗之中。外八旗汉军姓氏亦有随满俗的,抚顺游击李永芳的后裔中,军功较大的是汉军正蓝旗人霸颜,即随满俗, "称名不举姓"。

    汉军正黄旗祖泽润,其子孙之名顺坎为祖植松、祖兴邦、关宝。从第四代关宝开始,不举汉姓,而随满俗。汉军正黄旗人李思忠,其下子孙为:塞伯里、李俊、李周德、九容、台补、那达纳(台补从侄)。其中二世、五世、六世、七世皆不举汉姓,而从满俗。汉军正黄旗的百龄,本为张姓;汉军正白旗的庆成,其父五福,本为提督孙思克之后;汉军银白旗的风山,本为刘姓等,皆不举汉姓,而随满俗。

    由上可知,八旗汉军姓氏满洲化是个普遍现象。不仅京城如此,驻防汉军亦不例外,清代中叶以后,更加普遍。驻防汉军中有汪姓,本名汪继图,其侄名为四格、田格、永保,其家居辽宁省北镇,兄弟三人皆同随满俗而不举汉姓。呼兰汉军乌尔卿额,本为徐姓;呼兰汉军勒尔克善,齐齐哈尔汉军托伦布,皆为崔姓;呼兰汉军穆克德布,本为周姓;齐齐哈尔汉军吉尔洪额,本为苍姓等,皆随满俗,称名而不举姓。在满族贵族执掌权柄的大清王朝统治时期,八旗满洲子弟作为统治民族成员,"心诚气壮",而汉军八旗子弟"遇满洲亦自下之",他们不满足于自己的地位,竭力谋取八旗满洲子弟的地位。汉人子弟既希望成为旗人,更可望成为满洲一员。当然,在这些思考的背后,有政治动因,亦有经济动因,名利兼有。因此,在大清王朝统治的二百余年间,出现了汉军占满洲额参试、汉军占据满缺、汉军冒入满洲、汉军召入满洲以及民子抱为满洲:养子等,错综复杂的情况。总的潮流是归向满洲。

    清朝前期,内务府三旗包衣汉军,长期占用满洲名额参试。按照满族贵族统治集团的观点,内务府三旗族属,并非满洲,而是汉人。但由于年深日久,因不同的情况或机会,经满族贵族允许或自行冒入满洲籍,或待遇与满洲子弟相同。如内三旗佐领下旗鼓,多系长白山左近辽金旧部,他们升迁仕途,皆与满洲无异。内务府三旗管领下,有满、蒙、汉军三种人。康熙朝考试,内佐领、内管领中的汉军归于满洲额内。 如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乙酉科、五十二年癸巳科、五十九年庚子科、乾隆十七年壬申科,他们皆以满洲名额参试。内佐领、内管领包衣汉军与满洲关系最为密切,每当考试"俱由满洲都统咨送",因此"在满洲额内入学中试"。八旗汉军子弟,尤其内务府高官,对清廷事事忠诚,议政多有建树,颇受满族贵族看重,经皇帝允许,不仅占有满州额缺,而且可以成为满州大臣。汉军高职官员,在顺治年间加入满洲籍的有宁完我。顺治十年(1653年)御旨: "宁完我仍照满洲大学士例,洪承畴、陈名夏官品、俸禄具照汉官例",就是说,宁完我的官缺和俸禄与汉军不同,早已按照满洲大学士待调"。第二年,又命大学士宁完我"预满洲议政大臣之例",即参政资格是满洲大学士,代表满洲人议政,并占有满缺,"由汉军特诏入满相班仗"。汉军子弟占满缺,不是随意而得,一般是内务府人员。外八旗汉军子弟有特殊才能和功绩的人,才能得到。如内务府旗鼓,内统于上三旗满洲都统,为满洲旗分内汉姓人,在内务府仕途与满洲相同,凡晋升九卿, "亦占满缺",只有考中进士,分配部院观政,才与八旗汉军相同。旗鼓汉军官至大学士时,"多用满缺",比如大学士高斌、高晋、书肠、官文等, "皆补满相",改隶满洲镶黄旗。这些旗鼓汉军子弟与满洲子弟,有四大共同点,即同隶满洲部统、同属满洲旗、同占满洲缺和同仕途,与满洲子弟无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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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年间以前,外八旗汉军"皆用汉缺",自乾隆年间为始,补用满缺。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谕令"现在满洲内阁学士出有二缺",属于三品大员,"向来满汉员缺,俱可补用",但一般情况下,满员补满缺,汉军占汉缺。此次有八旗汉军子弟赵锳"本系汉军旗人",因其"在馆效力有年",并且满、汉文翻译水平很好,"即著补授一缺"。此后,汉军因有突出表现,补用满缺的为数不少,如范时纪,本为汉军子弟,补满缺户部侍郎。范宜清补满缺盛京满洲工部侍郎。李侍尧任热河满洲副都统。孙庆成任满缺为户部侍郎兼护军统领。嘉庆时期,命汉军子弟范建丰任满缺刑部尚书。总之,汉军子弟补满缺,除"三品以上原可满汉互用"外,"破格"补用要具备相当的条件,或为八旗汉军世家子弟或长期任职,有一定的功绩、特长。比如范氏,皆出自汉军功臣世家清初文臣第一的范文程之后.李侍尧是李永芳六世孙,世代功高,与皇室亲王联姻,清高宗以其"天下奇才",立授满洲副都统。部臣以"违例尼之"。高宗下旨云:李侍尧"安可与他汉军比也".就是说,几占满缺的汉军子弟除世子功臣外,亦要有赵锳的才能,"效力有年",经过考验,取得满族贵族充分信任的人员。

    八旗汉军子弟改隶满洲籍,成为满洲内一员的另一途径是受"皇恩",抬入满洲籍。如内务府汉军子弟高斌,原隶汉军镶黄旗,雍正十年(1735年),以贵妃故改隶满洲镶黄旗,为高佳氏。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贝子永硕的包衣人福宁,官任巡抚,因办事"妥协",经皇帝加恩,改为镶蓝旗满洲旗籍。同治三年(1894年),湖广总督官文,因统兵克复江宁,"懋著勋劳,降旨加恩,将其本支抬入正白旗满洲".这些内务府高官子弟改隶满洲或抬入满洲,皆因奖励功勋,出自"皇恩"。所以清仁宗谕称:下五旗并上三旗包衣,抬入八旗满洲, "原系奖励勋劳,恩出自上"。蒙古、汉军子弟之大臣,有功绩,或"拨入本旗满洲,或抬入上三旗满洲,或内务府人"投入外三旗满洲佐领",皆随时出自"特恩"。 乾隆六年(1741年),内大臣汉军来保,以"办事勤劳",加恩"准其入于满洲旗分"。

    因此,有相当一部分内务府三旗汉军和外八旗汉军子弟,先后据有满洲旗籍。他们基本上通过合法途径,加入了满洲旗籍,成为满洲子弟中的一员。八旗汉军子弟除合法加入满洲途径之外,亦有不合法的途径,大体有三种人,即八旗汉军、开户及养子等,直接冒入满洲族籍。道光元年(1821年),据镶黄旗满洲都统英和等奏,查八旗抱养民人之子中,有办另册章程十条。其中八旗不只是有民人之子,亦有汉军子弟冒入满洲旗籍的。大体有入仕者、 举贡生监、食饷者、养育兵、未食饷者、无本家姓氏者;在这些项内,皆书"系旗人拨回本旗酌补","系旗人拨回本旗应试","系旗人发回本旗坐补"等。所谓"本旗",皆指八旗汉军旗籍。最后清出官兵多达二千二百余人(包括部分民人子弟)。 道光六年(1826年),闲散双福保,原系镶黄旗汉军旗人之子,为正红旗满洲人抱养。经查出之后,令双福保,"撤入本旗册档"。十四年(1834年),查出防御官台僧阿,骁骑校托克托布, "原系汉军人员",由于佐领佛尔洪阿,骁骑校乌棱阿"疏忽",而"误入满洲旗分升用"。 还有的汉军旗人子弟蒙混为满洲旗籍。如咸丰十年(1860年),汉军子弟,翰林院侍讲恩吉,本为内务府正白旗汉军,在考取"附生拨贡、中式举人卷册"中,全系"汉军旗籍",后来竞成了满洲旗籍,连皇帝亦深感莫名其妙,旨问"何以今竟归入满洲,难保无通同蒙混擅改户档情弊"。经查是恩吉之父松龄,无据冒呈所致。像这样蒙混改籍之事,在清代屡见不鲜。因此,清朝政府于雍正十一年(1733年)明文规定:"如有汉军冒入满洲额内中式"等事,一经查出,就将咨送'之都统、佐领等官交部议处,该员照冒籍例斥革"。由此可知, "冒籍例"亦好,皇帝旨谕亦好,都无法阻止汉军旗人冒入满洲旗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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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包衣旗籍的开档家人子弟冒入满洲籍的亦相当多.清朝中叶,由于种种原因,有些满洲住领人丁不旺,户口减少。为了保存佐领,不使废弃,吸收"户下满洲及家生子、开档人"作为另户满洲。某些佐领乘此机会"作弊",将开档人和汉人养子载入满洲之内,充作前锋、护军。按照清朝政府规定,前锋、扩军等重要军种,皆由满洲旗分人员承担。开档人等不应充任,但通过服兵役之途,开户、养子与满洲子弟为伍,其数不少。所以世宗谕称: "八旗现今开档人及养子当前锋、护军者甚多辈,即与满洲等矣"。为了铲除此弊,清廷严令禁止,规定:凡"应行另记档案人等,冒入满洲另户档内及原系民人继嗣,冒入旗人籍内者,系官革职,系无职人鞭一百"。

    在汉军加入满洲籍的同时,通过抱养子嗣的途径,使民人之子大批加入满洲籍成为可能。嘉庆末年,据镶黄旗满洲都统英和奏报,八旗清查满洲抱养民子案中,在办另册章程十条中,有以满洲身份入仕者、应试者,为举贡生监者、食饷者、未食饷者和无本家姓氏者四十名。公开点名的有正黄旗护军保亮、马甲花良阿,在三个月中,共清出官兵(包括汉军子弟)二千三百余人。

    满洲旗人抱养民子为养子,在八旗满洲中比较普遍,不但京城八旗如此,驻防八旗亦然。如道光二年(1822年),乍浦驻防左右两营,满洲、蒙古八旗,抱养民子为嗣二十一户, 九十九人,内中有领催、闲散等,虽经清查,有的销档为民,但亦有的三代从军打仗,不得不"改入汉军"。可是,乍浦没有汉军,只好将这些养子"仍留满营",实则仍与满洲子弟一律对待。荆州八旗满洲、蒙古亦抱养民子为嗣,官兵共达四百多人。立有各种军功的一百七十三员,亦因荆州没有汉军,一律"作为另户满洲",留在驻防营中。江宁八旗满洲、蒙古抱养民子为嗣,佐领、兵丁共一百零六户,计五百五十人;京口八旗满洲、蒙古抱养民子为嗣者,计二百零七户,计佐领、防御、兵丁二百六十七户,通计家口一千二百九十五名。其中打过仗,立有军功的,作为"另户旗人",留在满洲营内。

    综上种种事实,不难了解,清代八旗汉军子弟,尤其是内务府汉军子弟,基本上融合于八旗满洲子弟之中,成为满洲的一员,而外八旗汉军子弟中,亦有相当数量的人员,无论在习俗还是语言方面,皆有明显的满洲化倾向。而八旗汉军子弟,作为清代八旗子弟个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诸种途径,加入满洲旗籍,或与汉军子弟,同被抱为满洲养子。他们的倾向反映了时代的趋向和潮流,恰好表明八旗满洲子弟无比优越的地位,为汉军及汉族子弟所倾慕。渐趋满洲化,并加入满洲籍,成为满洲子弟中的一员。

    "汉军旗人"作为八旗制度三个组成部分之一就算作八旗成员即满族人,是不应该成为什么问题的。因为"旗人"这一称呼既是满族人的自称,更多的又是汉族人对满族人的他称,从有清一代直到解放前后,广泛地在社会上流行着。当不熟知的人见面时,问"你在旗不在旗",就是"你是满族人不是"的习惯用语。我们知道,"八旗满洲"(简称"满洲")是八旗制度三个组成部分之一的主要成员,当然应该是"旗人",那么,"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既然一同被编在八旗之下,享有与"八旗满洲"同等的地位,何尝不可以自称或被称为"旗人"即满族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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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正是这样,史书上明文记载着:"太祖(努尔哈赤)肇建八旗,以统满洲、蒙古、汉军之众,咸隶旗籍。"又说:"太祖太宗(皇太极)建立八旗,每旗析三部,以从龙部落及傍小国臣顺者子孙、臣民为满洲;诸漠北引弓之民景化内徒者,别为蒙古;而以辽人、故明指挥使子孙、他中朝(亦指明朝)将众来降及所掠得,别隶为汉军。"说得最确切明白的要算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的一个上谕了,它说:"向来定例,满洲杀死满洲例文本未妥协,自应以旗人杀死旗人载入例条,则蒙古、汉军皆可包括,试思八旗俱有蒙古、汉军,岂蒙古、汉军独非旗人?"因此,毫无疑问,凡被编置在八旗之下的人们,不管满洲也好,蒙古也好,汉军也好,都可以自称或被称为"旗人"即满族人了。过去在具体处理汉军旗人的从属问题时,直到清末民初,《八旗文经》一书的旗人作家共一九七人,满洲一O七人外,还有汉军七二人和蒙古十八人。同样,《八旗艺文编目》一书搜集的旗人作家更多,将近一OOO人,其中满洲有五五七人;蒙古有二二七人,汉军也有一二三人。当然整个清朝三百年间,满洲、蒙古、汉军的作家实际上决不止此数,但是,这已经足够说明前人一向是把汉军旗人当作八旗成员之一来对待的。

    为了进一步证实旗人即满族成员这一点,我们不妨拿清中叶"钦定"的两部书《满洲名臣传》和《八旗满洲氏族通诺》来考察一下"前书立有专传的六三五人,其中满洲四六一人,蒙古三六人,汉军一三六人;后书收录的满洲"著姓"(一五一个)、"中姓"(一四四个)、"希姓"(三五一个),三项合计六四六个性氏;蒙古姓氏共有二三五个;"尼堪"(一五七个)、"台尼堪"(四十个)、"抚顺尼堪"(五十个),三项合计二四七个姓氏。两书所收的满洲人物和姓氏占蒙古和汉军相加之总和的三分之二弱或在一半上下;而两书都十分明确地、毫不含糊地是把汉军的人物和姓氏列入在明标着"满洲名臣"或"满洲氏族"之内的。因此,八旗汉军为满族成员是历史事实,毋庸置疑。

    问题发生在到了清中叶这一时期,满族人口大量增加,而汉军旗人(包括那些身份不同而名称相同的皇室贵族庄园劳动者的"汉军旗人")的人口增长得更快更多。为了解决八旗满洲即满洲的正身旗人的生计,并企图缓和汉军旗人的反抗斗争,清统治者放宽对八旗成员的控制,首先准许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其规定:"一、汉军愿为民考,令指定所往省份州县,呈明出旗入籍(指民籍),子弟与民籍一体应试,男女听与民婚配;一、汉军仍愿食粮者,分派绿营改补;一、汉军原住房屋,无论官房、自盖,均留给满兵住扎;一、京城拨驻满兵,汉军改补绿营后,配量数目,随时请拨"。由此可知,汉军所遗官兵额缺,由满洲人丁调拨补充。差不多与此同时,在畿辅(今河北省东北部以及长城内外附近)五一八个庄头的名下,一次把原有的"三万余名"壮丁,放出了"应为民壮丁一万六干余名口",超过半数以上。由于大量汉军旗人的出旗为民,人们会问:本来就是汉人的汉军旗人既然出旗为民,恢复了他们原有的汉族身份,那么,那些尚未出旗为民的汉军旗人不也同样可以作汉人看待吗?与一贯保持自己的民族言语、习俗和民族感情的"八旗蒙古"有所不同,汉军旗人在出旗为民之前,语言、服饰、信仰、习俗各方面都受到相当程度的"满化"的影响;同样,由于满、汉两族的长期共居杂处,满人受到了更多的"汉化"的影响。在今天党的民族政策的指引下,各族人民填报民族成份的自愿原则得到贯彻执行,特别是满族成员与原籍汉军旗人的汉族人交相互报,例子很多。这里必须指出的是,历史上的民族成份如何划法问题,与今天的现实问题应当有所区别。按道理讲,或者从当时实际情况去推测,清代的汉军旗,人中有很多人已经"满化"了,与满族成员融为一体;另外,他们中间一定也还有不少人并没有被"满化",仍然保持着汉族的身份,始终和满族成员有所区别。可是,过去了的历史是无法重现的。因此,我个人认为,清代汉军旗人的民族成份如何划法的标准只能按当时是否出旗为民作为一条杠杠:凡是既已出旗为民的大量汉军旗人或改回原籍的(如曾一度入旗的有名的方苞",即是一例),就应该算作汉族的成员了,否则就应该把他们当作满族成员看待。本来,满族作为一个历史范畴的民族,一部分成员加入进来,另一部分成员分离出去,这是正常现象,符合一个民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的民族特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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