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聂氏家族组委会负责人的证 明

作者:宗亲会 原创作者:聂春平 来源:信息来源 2011-01-07 12:36
文章摘要
证  明尊敬的聂氏全族宗亲:兹证明:聂春平,男,汉族,四川省武胜县龙女镇青岩学校教师。聂春平是四川省武胜县聂氏家族组委会主要成员。聂春平因2008年7月13日发生的一次车祸,2008年12月经广安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聂春平为肌力四级;智力缺损,七级伤残。2009年7月后经县人民法院组织到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聂春平因车祸导致创伤性重颅脑损伤致右侧偏瘫,肌力四级;智力缺损,八级伤残。(2009年9月被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聂春平所受伤害性质为工伤)。2009年7月,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负主要责任的肇事司机谭其斌依法赔偿聂春平的医疗费、鉴定费等共计178375.46元(在聂春平住院时,谭其斌只给付了7993.96元),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的一年半以来,肇事车主只支付了一千五百元钱。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证明人:四川省武胜县聂族宗亲协会负责人:聂春明、聂  敏(聂春明: 武胜县公安局,电话:15928272128)(聂敏:重庆市政协,电话:13983653935邮箱是13983653935@163.com)2010年12月30日(聂春平的电话号码:13551613366或15328284436.邮箱是n66020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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