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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冠卿与《多丽》的赏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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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3-01-09
                聂冠卿与《多丽》词的赏评

聂冠卿简介
        聂冠卿(988—1042),字长孺,歙州新安(今安徽歙县)人,北宋诗人、校勘学家。大中祥符五年(1012)进士。授连州军事推官,当时文坛领袖杨亿爱其文才,荐召试学士院,任馆阁校勘官,其点校馆阁图书,校雠甚精。迁大理寺丞,不久进集贤院校理。因校《十代兴亡论》等书,有谬语而被落职。后为太常博士,复为集贤院校理官,擢尚书工部郎中。预修《景广乐记》,直集贤院。后奉使契丹国,契丹王观其所著《蕲春集》,以词句清丽,因而待之礼遇极厚。还朝,召为翰林学士,其嗜学好古,手未尝释卷。工于诗文。有《蕲春集》十卷,今佚。《宋史》有传。


聂冠卿词《多丽》
               多丽·想人生
                          --李良定公席上赋
         想人生,美景良辰堪惜。
         向其间,赏心乐事,古来难是并得。
         况东城、凤台沁晚,泛清波、潜照金碧。
         露洗华桐,烟霏丝柳,绿荫摇曳荡漾。
         画堂回,玉簪琼佩,高会尽词客。
         清歌久,重燃绛蜡,别就瑶席。

         有翩若惊鸿体态,暮为行雨标格。
         呈朱唇,缓歌妖丽,似听流莺乱花隔。
         慢舞萦回,娇鬟低辑,腰肢纤细困无力。
         忍分散、彩云归后,何处更寻觅?
         修辞醉,明月好花,莫慢轻掷。

          《唐宋词格律》例词:入声韵。
           画堂:泛指华丽之堂舍。
           迥:音炯,高。
           然:“燃”之古字。
           绛:音降,大红色。
           翩若惊鸿:谓舞女行为优雅。
           巫山云雨:战国时楚国台馆名,于云梦泽中。传楚王游高唐,梦巫山神女。……
      亸:音躲,①下垂,②抛弃。


译文】
        有时想想人这一生,要是能碰到良辰美景那一定要珍惜。想那良辰美景,能使人赏心悦目并带来快乐的事,从古至今都是难以得到的吧。好比城东那块地方,那美丽的风景秀丽如凤台沁晚,绿色的碧水泛出青色波浪,冉冉升起的太阳把亭台楼阁照耀的金碧辉煌。
        青翠欲滴的华桐树叶,好像刚刚被露水侵袭过一般,如烟的薄雾和着那轻轻飘荡的柳丝,把丝丝阳光从绿荫里摇出。
        在画堂之外有曲折环绕的回廊,众多佳丽云集与此,头顶戴的那玉簪琼佩竟相映成辉,而那满座在高朋之上的人,都是文人墨客。
        轻轻的低吟、缓缓的相唱,你歌我随竟然忘记了时间的长久。本是意犹未尽,于是又重新开宴,把那红蜡烛点上。
        很多芳华丽人在此,胜似那闭月羞花。有的丽人体态轻盈若鸿鸟轻飞,有的妩媚动人似那仙人下凡。慢慢的闭合嘴唇,缓缓的清唱歌调,情态妩媚妖娆,好像那黄莺在万花丛中清鸣。
        慢慢的把红袖挽起,轻轻的旋动舞蹈。或如黄莺在空中飞快盘旋,或急转往复令人眼花缭乱,妩媚的发鬓渐渐松散下垂,娇柔纤细的腰肢好像也困乏无力。
        怎么忍心让这良辰美景散去,只怕那彩云归后,要到何处再寻回?不敢把自己轻易灌醉,本就陶醉在这美景中的人们相互道别。难得这花好月圆良辰美景,莫要轻易失去,微意打发。


多丽词赏析】(王彦永)
        开心人作开心语,自然喜气洋洋。虽然也有一言半语说及好景不长,难聚易散,但最终依然是及时行欢,快乐今宵。虽是词,但写法却像赋,铺张排比,把景,把人,把场面渲染得淋漓尽致。从“况东城”到“绿荫摇曳荡春色”全是写景,而且反复描写,以求面面俱到。这是一个盛大的集会,高朋满座:“玉簪琼佩”;美女如云:“有翩若惊鸿体态,暮为行雨标格”;载歌载舞,“缓歌妖丽”“慢舞萦回”;但档次颇高,全是上流人士:“高会尽词客”。他们通宵达旦地陶醉在良辰美景中。“清歌久,重然绛蜡,别就瑶席”。直到醉了,还直说:“休辞醉,明月好花,莫漫轻掷”。一派狂欢景象。“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透着种豪气。整个场面写得有声有色,颇具审美价值,叫人怦然心动。
        非常熟悉宋词的人或许不会对聂冠卿这个名字感到陌生,但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可能不太了解这位北宋初期的词人,因为他存词太少了——其别集已佚,唐圭璋先生编《全宋词》只从《能改斋漫录》中搜求一首《多丽(李良定公席上赋)》,当代词选多未收录。现代流行较广的宋词选集是清末民初朱祖谋选编的《宋词三百首》,此本选入了聂冠卿唯一的这首词作。朱祖谋,字孝臧,号上村民,是清末词坛之大家。他编选《宋词三百首》以体格、神致和浑成为标准,数易其稿,颇费踌躇,出版后又三作增删,如琢如磨。能将聂冠卿唯一的一首词选入其中,可见这首词在这位上村民先生心目中的地位。然而,当代人选宋词的,又多遗漏这首词,以致使其成为璞玉遗珠。
        在两宋词坛上,柳永毫无疑问是创用词调最多的词人,他创制了一百多调。但像聂冠卿这样的词人,也为丰富两宋词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多丽》一调虽无确切史料可以证明是聂冠卿所创,但确是现存作品中所见最早使用的一首。聂冠卿和柳永是同时代的人,词至此时,柳永慢词兴起,聂冠卿加入创制新体的队伍是完全可能的,《多丽》便是现存宋词中第一首长调,是今天能见到的最早的慢词佳作之一。
        这首《多丽》词详细刻画了士大夫春日宴游之乐和歌伎舞女的美丽,富艳绮华间仍不乏清雅气息,是这一特定阶层日常生活方式与审美情趣的真切写照,开宋人享乐风气之先。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卷十六记载了这首词的写作情景:
         翰林学士聂冠卿,尝于李良定公席上赋多丽词云:“想人生……莫漫轻掷。”蔡君谟(蔡襄)时知泉州,寄定公书云:“新传多丽词,述宴游之娱,使病夫举首增叹耳。又近者有客至自京师,言诸公春日多会于元伯园池,因念昔游,辄形篇咏:‘缘渠春水走潺,画阁峰峦映碧鲜。酒令已行金盏侧,乐声初认翠裙圆。清游盛事传都下,《多丽》新词到海边。曾是尊前沉醉客,天涯回首重依然。”①
        晚唐五代以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士大夫更多地注重于娱乐,聂冠卿的时代仍是一个崇尚奢华的时代。这一方面是晚唐五代之流风余韵,另一方面也是点缀北宋初年太平生活的需要。北宋初年,因新皇朝日渐巩固繁荣,加上统治者的提倡和士大夫优裕的待遇,宴游之乐一时成了士大夫的时尚生活,歌舞升平、宴安享乐之风广泛蔓延。我们知道,北宋开国皇帝赵匡胤唯恐他人重演其黄袍加身的活剧,积极倡导功臣以享乐自保,在“杯酒释兵权”的宴会上,他有一番语重心长的话:“人生如白驹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卿等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之业,多致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欢,以终其天年!”② 对士大夫来说,享乐既可获得感官享受,更可消弭最高统治者的猜忌,何乐而不为?“苏门四学士”之一的张耒曾指出:“宋兴,锄叛而讨亡,及仁宗之朝天下大定,兵戈不试,休养生息,日趋于富盛之域。士大夫之游于其时者,谈笑佚乐,无复向者幽忧不平之气,天下文章稍稍兴起。”③  这是对当时颂扬太平盛世、描绘升平气象文风的真实写照。
        词的上阕极写“美景良辰堪惜”,“赏心乐事”难得的人生之叹。最初发出此叹的是谢灵运,此语出自他的《拟魏太子邺中集诗序》“天下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四者难并”,聂冠卿化序文为词句,更显出这四件事的独特意境。在这里,词人告诉我们,人的一生应该十分珍惜良辰美景,因为良辰美景、赏心悦目这样一些使人快乐的事情自古以来就是难以得到的。词人从一种人生感悟起笔,给人一种人生苍凉的感受。既如此,当如何消受人生?词人的答案是趁此春光,尽享良辰美景,比如东城就是一个很好的去处,那里有凤台沙苑般令人产生幽思的所在,有泛着清波的一泓碧水,亭台楼阁在初升太阳照耀之下显得那样的金碧辉煌,华桐树叶青翠欲滴,像是被晨露刚刚洗过,薄雾如烟,丝柳轻扬,绿阴摇曳,春色荡漾。“凤台”,在陕西宝鸡,即秦穆公之女弄玉与萧史吹箫之所,暗蕴男欢女悦、共享幸福之意。“沙苑”,在陕西大荔,历为屯兵牧马之地。此一番春色,被词人写得妍鲜如画。陶醉于良辰美景只是人生快意的一部分,另一部分则需赏心乐事来补充。“画堂”句以下,则写春游归来高会词客。“画堂”原为汉代未央宫中的堂名,因有画饰而得名,这里指有画饰的厅堂。画堂回廊,佳丽如云,玉簪琼佩,相映成辉,高朋满座,尽是词客,清唱低吟,不觉时光悄逝,意犹未尽,重点红烛,再设盛宴。如此这般,群芳佳丽、文人墨客通宵达旦地陶醉在良辰美景之中,轻歌曼舞,一派狂欢,尽情享乐,则良辰美景、赏心乐事并得也。
        词的下阕铺写美人曼舞轻歌,表达了词人明月好花不可轻掷的观念。承上阕不负良辰美景、赏心乐事之意,这里作者浓墨重彩地描绘了美人歌舞的场面。作者写道,歌女们有的体态轻盈若鸿鸟翩飞,有的袅娜多姿似仙女下凡,她们轻启红唇曼声缓歌,情态妖娆十分艳丽,恰似黄莺于花丛之中婉转飞鸣。“翩若惊鸿”的美喻,显然来源于曹植的《洛神赋》,曹植笔下浓墨重彩的神女给人以妩媚、惊艳的感觉。“暮为行雨标格”是化用“朝为行云暮为雨”的浪漫传说,“标格”有风范、风度之意。无论是洛神还是巫山神女,她们都是浪漫妩媚的化身,带给人以足够丰富的联想。本来这些描写已够浓艳,然而词人并不就此歇笔,而是用更加奇艳无比的笔墨给出一个传神的特写:“娇鬟低,腰肢纤细困无力”——妩媚的云鬓渐渐松散下垂,娇柔纤细的腰肢似困似乏,其慵懒娇态使人且羡且怜。读到此,我们仿佛在欣赏另一幅《韩熙载夜宴图》!词人在作了此番描摹之后,发出了“休辞醉,明月好花,莫谩轻掷”的感慨,告诉人们要尽情享乐,得尽欢时且尽欢!这,不能不让我们联想到宋太祖对王公大臣的谆谆告诫,聂冠卿的这首词仿佛就是宋太祖“杯酒释兵权”御诏的艺术诠释。就这首词的思想性而论,它的格调确实过于艳丽,所体现的思想价值不够高,但它却真实地反映了宋初士大夫阶层弥漫的享乐风气,因而具有较高的认识价值。这首词的成就主要在艺术方面,作为现存第一首宋代长调慢词,打破了小令一统天下的格局,其肇始之功不可湮没。词中人物、景物、场面的描写,极尽铺张渲染,摹声绘色,淋漓尽致。不仅如此,它在用典方面非常独到,用历史中著名的典故营造出温柔艳丽的氛围。史仲文先生在论及此词时说:这首词“另一个好处,是它包容了很多古时的名句名意在内,而且对后世词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迪作用”。史仲文先生进而引用清代批评家陈廷焯的话:“此词情文并茂,富丽精工”④,这样的评价非常确当。
         ①[宋]吴曾:《能改斋漫录》, 上海古籍出版社,1960年版,第469页。
         ②续资治通鉴卷第二宋纪二。
         ③[宋]张耒:《柯山集》,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第741页。
         ④ 史仲文:《两宋词史》,中国社会出版社,2005年版,第72页。


北宋最早的慢词--兼析词牌名《多丽》】(嗟余听鼓)
        慢,古书上写作曼,延长引伸的意思,节凑缓慢,歌声淫靡。《乐记》云:“宫、商、角、徵、羽,五音皆乱,迭相陵,谓之慢。”又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比于慢矣。所谓慢词是指长调,慢是慢曲子的简称,相对的就是急曲子。慢曲相对遍曲而言只有单遍,但它的歌唱节拍,反而比遍曲迟缓。张炎《词源》云:“慢曲不过百余字,中间抑扬高下,丁抗掣拽,有大顿、小顿、大柱、小柱、打、等字,真所谓上如抗,下如坠,曲如折,止如槁木,偶中矩,句中钩,累累乎端如贯珠之语,斯为难矣。”
        到了宋代,有了慢词。最早的慢词是大家不太熟悉的聂冠卿所作的《多丽》词,当时人就说“盖北宋慢词始于此篇”,突出了该词在词史上的地位。
        提起《多丽》还有一则非常有趣的故事。据《能改斋漫录》记载:聂冠卿参加李良定组织的酒会,劝酒的歌妓来回穿梭,边舞边唱。唱的聂冠卿心发烫,手发痒,当场就填了一首《多丽》,但他没想到的是,就是这首词,让他成为宋词史上第一个作慢词的名家。
       《多丽》词一出,当时的人争相传唱,宋“四大书法家”之一的蔡君谟曾赋诗称赞说:多丽新词到海边,天涯回首重依然。《多丽》原本是唐教坊曲名,传入北宋,用为词牌。毛先舒《填词名解》认为:唐朝张均的一个家妓叫多丽,擅长弹琵琶,也会赋诗填词。这个词牌名用平韵入声的叫《绿头鸭》,用仄韵的叫《多丽》。杜甫《丽人行》诗有:“三月三日天气新,长安水边多丽人”,“多丽”一词,就出自这里。“多丽”不论是妓女的名字,还是出自诗歌,其缘由是相同的,没有什么本质区别,因为诗歌既出,歌者必妓。他还说:唐教坊曲有《绿头鸭》,与这个词牌名的别名相同,这很可能就是《多丽》的本源。又名《鸭头绿》、《陇头泉》、《跨金鸾》。

【聂冠卿传闻录】
        聂冠卿多才多艺,博览群书,通晓通今,精通音律,熟悉法律。他与欧阳修、宋祁等人共同修订了我国现存最早的一部国家书目《崇文总目》,著录经籍共3445部,30669卷,是北宋最大的目录书。
        由于成绩突出,皇帝老儿就又命令他与李昭遘校对《太清楼》所藏的《十代兴亡论》一书。也许聂冠卿认为是大材小用,抑或是对校雠之事不感兴趣,他竟然对该书胡乱涂窜,随意修改,而且还习以为常,很不在乎。一天皇帝老儿在宫中看了这部书,随便翻了几页,竟然发现他们那部校本被修改的乱七八糟,不忍不忍淬读,龙颜大怒,下令彻查,并当场免了他的官职。
        1028年(宋仁宗天圣六年),聂冠卿发现各地衙门打犯人屁股的板子轻重不一致。轻的,不痛不痒,起不到惩戒效果;而重的,三五下就会致人于死地。就上书说:自从规定杖制以来,杖的长短宽窄都有尺度,但杖的轻重却不统一,有些官吏特制重杖,加大处罚,应该做出规定。仁宗皇帝赵祯采纳了他的意见,下诏规定常行官杖的重量不得超过十五两。
        聂冠卿为什么非常重视这块打屁股的板子呢?这要从古代的杖刑说起。
        自公元前167(汉文帝十三年)发生了缇萦上书救父的事件以后,文帝刘恒下诏废除肉刑,改用其他刑罚替代,其中当用劓刑的改为笞三百,当斩左脚趾者改为笞五百。但是,笞三百或五百大多能把人打死,这比原来的肉刑还厉害。于是汉景帝刘启在公元前156年(前元元年)下诏:用笞杖与死罪没有什么两样,即使不死,也落重残。因此他把文帝规定的笞五百改为笞三百,笞三百改为笞二百。这样做,许多囚犯仍然被打死。到公元前144年(中元元年),景帝又下诏把笞三百改为笞二百,二百减为一百,并且“定棰令”。棰是笞杖所用的刑具,当时规定棰长五尺,用竹子制作,大头直径一寸,小头半寸,竹节要削平,行刑时抽打臀部。从此以后,按照这样的规定,受刑的犯人才可以保全性命。
        汉代以后,笞杖之刑在执行时比较混乱,无有定规。南北朝时有的朝代嫌笞杖太轻,多改用鞭刑,或叫鞭杖。从隋代起,才正式把笞与杖分开,都列为五刑(即笞、杖、徒、流、死)之一,其中笞刑最轻,杖刑稍重于笞刑,并且对笞杖的数目、刑具的尺寸、受刑的部位以及量刑的条款都作了明确规定,形成制度,由国家司法部门监督执行。
        而北宋初年,宋太祖赵匡胤规定,常行官杖沿用958年(后周显德五年颁定尺寸,杖长三尺五寸,大头宽不得超过二寸,厚度和小头宽度不得超过九分,但没有规定板子的重量,致使许多地方发生当场杖死人的现象,故而,聂冠卿主动为民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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