啼笑皆非与哭笑不得[回贴]
“安徽省安庆市怀宁县(聂氏始祖(奭公}二十七世孙(师道公)四十二世孙(志明公}的后人)合族商议决定壬辰年正月十四日举行清明祭祖活动。真诚邀请中华聂氏宗亲联谊会会长聂光永先生率团参加!”
这个留言存在以下问题:
一、时间概念上的错误,2012年的清明节是4月4日(农历是3月14日),并不是正月十四日。
二、组织者身份不规范,安徽已经有了聂氏联谊会和理事会,怀宁县属于安徽聂氏联谊会管辖范围,理应由安徽聂氏联谊会或理事会来发出邀请。
三、邀请范围不合规,如果你是搞聂氏联谊活动邀请聂光永会长率团参加可以,你这是搞清明祭祖,有聂光永会长一人参加即可。
四、这个邀请容易制造矛盾,2011年湖南双厚聂族理事会冬至祭祖活动曾邀请聂光永会长参加,但未见聂网有任何报道,说明聂光永会长没有去参加,如果此次邀请他去参加,就有点厚此薄彼了。这明摆着的事他怎么能去做呢?
五、这个留言邀请函发出造成聂光永会长的工作被动,这是中华聂网管理层领导的失职行为,说明中华聂网管理层的水平素质比较低,宗亲会应考虑撤换,否则,长此以往,会经常给会长添麻烦闹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