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聂族北京聂胞联谊会章程(草案)
文章摘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会名称为:中华聂族北京聂胞联谊会(以下简称本会),本草案是遵照聂氏家族中华聂网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章程所制定。 第二条 本会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联络活动,团结海内外广大聂家人,凝聚聂家亲情,增进乡谊亲情;开展对聂家历史、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学术研究,弘扬聂家文化,发扬聂家传统,为促进家族的繁荣昌盛而努力。 第四条 本会受中华聂族理事会领导,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北京市海淀区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准备申报,待本草案确定后)。本会活动范围为北京市行政区域。 第五条本会办公地点:待定。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会业务范围 1、本会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内部交流交往活动,与海内外聂家团体和聂家宗亲建立友好往来关系;集感情联络、日常聚会、信息交流、团结互助等内容,以血缘亲情血脉友情为纽带,广泛联络海内外聂家人,开展各种文化经济交流的非盈利性联谊社会团体。 2、组织对聂家历史和现状的考察与研究,加强对外宣传与交流活动,积极介绍聂家文化,热情传播聂家风范。 3、本会不参与任何赢利性、招商引资工作。但可以为聂家宗亲之间的合作牵线搭桥,当聂家宗亲自行联络的合作项目需要帮助时,可以在尽可能的范围内提供协助和信息提供;第三章 会 员 第七条 本会由北京市范围内志愿加入本会的聂家宗亲或亲属组成。 第九条 入会程序:将个人基本资料包括:姓名、性别、籍贯、联系电话、工作单位、邮箱、QQ&MSN号码等,以邮件、传真或QQ信息的形式发送给相关人员即可。很简单喽!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l、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 3、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 4、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 会员的义务: l、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的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和荣誉; 3、接受并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任务; 4、关心本会建设,积极协助筹措活动基金; 5、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口头或者书面告知本会。会员如果长期不参加本会活动,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相关会议协商通过,将予以除名。第四章 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 第十四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l、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2、选举和罢免联谊会会长; 3、审议本会的工作报告; 4、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会长及两名副会长在内的10人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聚会可以经常性开展。第五章 资产管理、使用原则 第十七条 本会经费来源; l、原始启动款2、会员捐赠;3、会员会费(自愿)4、会费利息。 第十八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经费须有三人以上鼎立式管理。经费需由专人管理,但没有使用权;经费使用者须有会长签字的发票,收据无效;会长本人的报销票据须有两人以上证明人签字方可报销。 第十九条 费用的使用范围一般包括:打印费、复印费、交通费、相关通讯费及聚餐餐费等。 第二十条 临时聚会可由大家AA制将相关费用交召集人进行统一处理。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未经本会授权与委托,任何会员不得以本会名义进行活动。备注:1、中华聂族QQ群:8715714 2、中华聂网:www.cnniew.com 3、北京聂胞QQ群:25803984 4、北京聂胞论坛:http://alumni.chinaren.com/class/class_index.jsp?classuuid=2917034545013496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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