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聂氏名人录》征稿实施细则

作者:niecaishou 2019-02-01 22:45
《中华聂氏名人录》征稿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1月10日和2018年11月30日《中华聂网》上先后发布的《<中华聂氏名人录>暨中华当代聂氏名人首届 ..
 



《中华聂氏名人录》征稿实施细则

 
 
    根据2018年1月10日和2018年11月30日《中华聂网》上先后发布的《<中华聂氏名人录>暨中华当代聂氏名人首届高峰论坛征稿方案》和《<中华聂氏名人录>征稿第一次工作会议纪要》的精神,特制定《中华聂氏名人录》征稿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主流文化导向”原则
    习近平同志说:“伟大时代呼唤伟大精神,崇高事业需要榜样引领”。编写、出版《中华聂氏名人录》是为了顺应时代潮流,响应国家文化复兴号召,以“为国存史,为民立传”为使命,以积极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方针为指引,以仁德为主线,以主流文化思想为导向, 以“榜样”的力量引领、教育、鞭策和激励聂氏族人,尤其是聂氏后辈,学先进,超先进,学榜样,做楷模,献身中华民族复兴伟业。
    (二)坚持“本人自愿”原则
    凡入编者(古人除外),需要填写《中华聂氏名人录》“推送名人”基本情况登记表,由本人填写并签名同意。个别特殊情况,可由举荐者或家人(包括后裔子孙)代填代签,也可由所辖地征稿、审稿委员会电话征得本人同意后,代填代签。
    (三)坚持“求真务实”原则
    对于古人,必须有可考的正史、志书或其它文献史料记载为证,方可入编;当今人选,必须政治上可靠,没有劣迹和不良口碑,并且遵纪守法、德行兼优、业绩卓著(或优异)。  
    简言之,必须是德行兼优,并且具有正能量的聂氏名人,方可入编。
    (四)坚持“厚今薄古”原则
    “厚今”,即重在当代,需把更多的篇幅用在今天的聂氏“名人”身上。因为,我们身边的这些“聂氏名人”,是我们聂氏族人,尤其是聂氏后生能够看得见、摸得着的,是现实生活中活生生的人,这类名人才具有划时代的示范、引领、带动、教育和激励作用。同时,也是引领更多聂氏年轻才俊和聂氏后生投身民族复兴伟业,积极参与、支持中华聂氏优秀文化传承的重要举措。
    (五)坚持“不求完美无缺”原则
    坚持“不求完美无缺”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秉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有所侧重、有所选择地记述古今海内外的各类聂氏名人,并给后来的著述者们留足更新、完善和超越的空间;二是秉持“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观念,“看主流,不求全责备”,大胆放开视野,“不拘一格降人才”,重点甄别、遴选符合入编条件的“正能量”人才,尤其是对可以入编“名人传略”的、在全省范围内或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具有重大影响的、各行各业的一流领军人才!对这些领军人才,要据理力争,力排不良非议,想尽一切办法,说服本人、亲属及有关方面的人士,将这类人才遴选、推荐出来。
    除了上述五条基本原则之外,各地若遇带倾向性的重大原则问题,可提交编委会办公室进行研究,然后答复。
    二、推送条件

    (一) “名人辞典”(上篇)
    1、当代之前(1949年之前)
    (1)建制县及其以上地区正七品以上的文武官员,且必须有史为证,一心为民,官声清廉,政绩卓著;
    (2)县志以上级别史书有记载或有其它文献史料可考的重大影响的贤能人物(主要指从事技术、学术、文艺、教育等各行各业的突出人才);
    (3)建制县及其以上区域内,后裔支脉繁衍、人丁兴旺、建树卓越的先祖;
    (4)“名人辞典”编辑部经过集体认真研究之后,认为可以收录的其他聂氏名人。
    2、当代(1949年至今)
    (1)建制县(含县级市、建制区)及其以上地区的党委和政府的正职官员(市、地、州及其以上的,可以收录党委和政府的副职官员以及正地师级及其以上的党、政、军实职官员),但,必须官声清廉、政绩卓著、久经考验、口碑特好,且须征得本人或亲属书面签字同意后,方可收录;
    (2)具有正高职称或相当于正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工、主任医师、正高级教师高级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一级导演、一级律师、一级编剧、一级演员、一级文学创作一级作曲、一级美术师和高级记者、高级编辑国家级教练、国家级裁判等专业技术人员。),有著作公开出版发行者可优先选录;
    (3)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经历的高端人才,有著作公开出版发行者可优先选录;
    (4)获得国际或国家级体育竞赛中的冠、亚、季军;
    (5)列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的专业人士;
    (6)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先进人物(如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特级教师、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或奖状获得者和一级英模等);
    (7)官方权威机构授予且业界公认的国家级协会会员;市、地、州及其以上党委或政府主管的行业协会正职领导人,有著作公开出版发行者优选选录;
    (8)固定资产在一亿元以上(以上年度报税“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的合计金额为统计口径),拥有自主商标注册品牌、厂房(含办公楼宇)设施和良好口碑,且遵纪守法、德行兼优、业绩卓越,兼有市级及其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身份和热心资助家族公益活动的企业家优选选录;
    (9)对国家和社会有重大贡献,知名度特别高的明星式人物(有国家级新闻媒体的专题报导);省级及其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省(市、区)内,有重大品牌影响的民间工匠(艺人)、奇异人才等。
    (10)受到省级及其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道德模范”、“五好家庭”、“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聂氏名人;
    (11)在省(市、区)境内,家风清正、团结和谐、敬宗睦邻、勤劳致富、持家有方,且众口皆碑、享誉一方的孝子贤媳等;
    (12)经年累月,热衷奉献于聂氏家族事业,且有卓越贡献和德行兼优、众口皆碑的爱族人士,但需要放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横向比较后,方予收录;
    (13)为本次编写、出版《中华聂氏名人录》爱心捐资、征稿撰稿、出智出力贡献特别突出者;
    (14)为中华聂氏的文化探源、谱牒研究(含对重大族群支系谱牒的编修与研究)有重大贡献与成果者;
    (15)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集体会商以后,认为可以遴选推送的其他重要聂氏名人。
    (16)对以上(2)至(10)条所涉及的证书及相关资质的认定方式为:由各地征稿审稿委员会初审盖有鲜章的证书或资质资料,编委会办公室只审查复印件。
    (二) “名人传略”(中篇)
     1、“名人传略”的征稿,原则上仅限于当代(即1949年至今)。当代之前,个别需要进入“名人传略”的,由《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根据各地遴选推送的人选,组织会商,然后,再提出候选人名单,交由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组织编、审稿件,并随各地“终稿”一并上传。
    2、“名人传略”侧重收录在世界或在中国或在某省(市、区)范围内的、某一行业中具有重大影响的一流领军人才、商贾巨擘和感动聂氏族人的特殊人才 ,由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组织遴选、推送,不得缺额。
    3、“名人传略”聂氏名人的遴选入编,由中华聂氏文化研究院和《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统筹研究、掌握,不设名额限制。
    (三) “名人成果”(下篇)
    1、“名人成果”的征稿,仅限于当代(即1949年至今)。主要收录各行各业的、各种类型的、有价值的聂氏“名人成果”。
    2、“名人成果”收录的聂氏名人,包括聂氏家族的老字号、专利成果、学术科研成果和文化、艺术、教育成果,以及企业经营经验与产品创新成果,等等,只要不与本文五项基本原则精神相悖,即可酌情收录。

    3、“名人成果”是专门为不够入编“名人辞典”和“名人传略”条件的聂氏名人提供展示企业品牌形象和人生事业成果的重要宣传(广告)展示平台。同时,也是为《中华聂氏名人录》的征稿、编印、出版等工作筹集一部分爱心善款。
    4、在组织进行“名人成果”(下篇)的征稿和谋篇布局、版块架构时,开设“聂氏成功人士与爱族爱家人物”专栏,以收录不够“聂氏名人”条件的其他聂氏优秀人物。
    三、责任划分
     (一)《<中华聂氏名人录>暨中华当代聂氏名人首届高峰论坛征稿方案》设定的机构与职责任务分工和征稿机制,暂不做大的调整。视其征稿、筹资、编印和出版等工作推进的实际需要,再适时调整,并予公布。
    (二)各地的征稿工作,原则上以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和名人祖籍所在地遴选推送为主,工作地或发现地为辅。
    1、各地要以木本水源脉络为线索展开摸排,如遇遴选推送出现交叉时,可由该名人祖籍所在地的省(市、区)级征稿审稿委员会牵头,主动与工作地或发现地的省(市、区)级征稿审稿委员会协商一致或上报编委会办公室裁定以后,再决定由何地负责推送;
    2、发现名人籍贯所在地不清楚的,均由该名人现在工作地的征稿、审稿委员会负责遴选推送。
    (三)未建立征稿、审稿委员会的省(市、区)和海外的聂氏名人,可以向三个编辑部的负责人直接推送,由该编辑部的负责人进行裁处,并提出用稿要求。
    (四)“名人成果(下篇)”的征稿工作,以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为主进行遴选、推送。同时,为强化“名人成果”征稿的推进工作,另由《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名人成果”编辑部同步设立“聂氏名人成果收集群”进行宣传发动和广泛搜集,最终,将其所收集到的“聂氏名人成果”返回给各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去把关、遴选,然后,再集中上传给《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名人成果”编辑部进行汇总比选和编审组稿。
    四、稿件要求

    (一) “名人辞典”(上篇)
    “名人辞典”的名人稿件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或某一时期)、籍贯、职务、功绩概要和个人肖像图片(古代和近代聂氏名人有则提供,现代聂氏名人需提供高精度或较高精度的肖像照片或图片)。
名人辞典的记述形式,就是词条式的“人物简介”;文字表述,不宜文白夹杂,应通俗易懂,文笔简练,客观真实,不做点评;每位入编者的字数,可长可短,即使是功绩或著述丰硕者,最长也不得超过500字。
    (二)“名人传略”(中篇)
     “名人传略”的名人稿件内容,主要反映该名人的人生经历、事业功绩和成功的人生经验以及个人的情趣爱好等。
    文章体裁以“报告文学”、“人物专访”或“人物通讯”等为主,突出纪实性、可读性和文学性。每一名人的文稿字数不得超过5000字(不包括插图配文照片),要求内容真实可信,语言通俗易懂,事迹亲切感人做到有血有肉有灵魂。
稿件来源,可自荐或由知情人提供稿件或信息,再跟踪组稿;必要时,也可以委托中华聂氏文化研究院组织作家上门采访并撰稿,其所需费用原则上由该入编名人承担;也可以在网络上搜寻下载素材,再进行跟踪采访和内容上的增删取舍以及文字上的深加工处理后,定稿。
    (三) “名人成果”(下篇)
“名人成果”(下篇)的稿件内容,应对这些“名人成果”进行客观、准确、科学、严密、生动、有趣地介绍。
     文章体裁应以说明文为主要记述形式,也不排除活跃书籍内页版面、增强可读性的其它表现形式。稿件的篇幅,可大可小。最终定稿篇幅的大小,由“名人成果”编辑部与该名人稿件的拥有者协商敲定,以便按照所占用版面的面积计算入编费用。
    稿件来源,应以该“名人成果”的拥有者提供为主。一些重大“名人成果”,视其需要,该“名人成果”的拥有者,也可以委托中华聂氏文化研究院组织作家上门采访并撰稿,其所需费用由该入编名人或直接关系人承担。
    五、稿件上传
     (一)各地的征稿稿件,要求先传给各省(市、区)的征稿、审稿委员会进行汇总、初审、修改和终审,然后,再将“终稿”分别上传给三个编辑部的负责人。
    (二)各地在上传“终稿”稿件时,请先在文稿左上角的适当位置标明“名人辞典”、“名人传略”和“名人成果”字样,然后,再进行稿件的分类、汇总、立卷、建夹,并填写<中华聂氏名人录>终审稿件提交目录》(详见总方案的“附件4”),交本省(市、区)征稿、审稿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后,予以上传。
    (三)各省(市、区)和海外终稿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以前。超过此时限,则视其为自动放弃“终稿”入编。
    本征稿实施细则,从2018年1月4日起执行,由《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华聂氏名人录》编委会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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