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忧解难扶贫弱 神农故里谱新篇

作者:宗亲法律部 原创作者:宗亲法律部 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 2012-04-25 17:59
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聂建斌
排忧解难扶贫弱 神农故里谱新篇
——湖北随州随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纪实
 
 
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聂建斌(中)在建筑工地向农民工进行法制宣传


  湖北随州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以弱势群体之忧为己忧,以国家法律规章为武器,全力排解社会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为政府与百姓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梁。两年来已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37件,办理其他法律援助事项716件,协助党委政府处理紧急突发事件19起;办理涉法、涉诉上访案件39起,义务解答群众电话、来访咨询12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避免和挽回各类经济损失563万余元,有效促进了随县社会的和谐稳定,受到各级领导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尽心维权 为残疾人撑起一片蓝天 
  随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把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在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中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定"的"三优先"原则,对持有残疾证或者民政、残联等部门介绍函的残疾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直接受理,并安排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律师为其提供服务,尽心尽力维护残疾人权益。 
  沈某2000年在随县草店镇某小学读书,由于不法分子向学校食物投毒,致使一批学生中毒,其中沈某中毒最深,2008年10月,经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做出鉴定,沈某被评定为六级伤残。虽然校方已经支付了前期的23万元治疗费用,但对沈某致残后所需的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相关的损害赔偿一直不予理睬,沈某为此四处上访。2010年随县法律援助中心知道情况后主动介入,中心主任聂建斌律师亲自为沈某办理此案。该案历时十余年之久,许多证据都需要重新调查,诉讼时效的规定对沈某也很不利,聂律师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处理本案,并多次自费前往草店镇,一方面调查取证,一方面与事发学校、当地政府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在2010年9月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学校另行赔付沈某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 
 
  不畏艰辛 帮农民工力争合法权益 
  为了满足农民工法律援助需求,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一方面不断扩大服务网络,在下属19个乡镇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厉山镇星旗村进行了村级农民工维权工作站试点工作;另一方面不断扩大受援面,凡是农民工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援助申请,一律简化审批受理程序,尽快办理。 
  2009年5月底,随县环潭镇籍深圳务工人员钟某在一次车祸中不幸身亡,留下了80多岁的父母和十来岁的小孩生活无着。随县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钟某父母的申请,指派神农源法律服务所主任艾文意为其提供援助。由于死者生前已在深圳参保,艾主任首先积极帮助死者家属向深圳社保局申请工伤赔付,2009年11月,深圳社保局决定向钟某家属支付各项工亡补助22万元,并按月向被扶养人支付生活费用。同时,着手起诉其公司以及事故责任人,并多次前往深圳调查取证,终于取得充分证据证明钟某已经在深圳当地租住两年以上,应该按照深圳当地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和家属抚养费用,经过艾主任历时一年多大量细致的取证工作,钟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得到了全部支持。
 
  大力维稳 积极促进社会和谐 
  引导和帮助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理性解决诉求,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是政府设立法律援助机构的重要原因之一。随县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尽力为政府分忧,协助政府化解各类社会不稳定因素,以公平正义来排怨解争,大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如2009年7月,随县殷店镇凤鸣村二组村民王某、何某、张某三人在宋某手中购买麸皮制作袋料香菇,后来经查明麸皮为假冒伪劣产品,导致三人严重亏损。该事件经当地基层组织处理后,三人不满意,多次上访,影响很大。2011年2月,政府安排随县法律援助中心为三人提供法律援助,通过中心工作人员努力,获得胜诉,三人感激不已。两年来随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处理各类突发事件19起,办理涉法涉访案件30余件,受到了政府和群众的一致赞誉。
 
                                         (随州市政府法制办 随县政府法制办)